忘记密码

FIND PASSWORD

发送验证码
60 s

验证码错误

技术合同备案资讯热线 | 0411-39271007
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
  • 由合同卖方当事人(技术开发方、转让方、顾问方和服务方)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,凭合同文本及有关附件,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。
  •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、属于何种技术合同。
  •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、属于何种技术合同。
  •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》,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,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,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,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,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,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。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“未予登记”的字样。
  • 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。技术开发/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内容的,对于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,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。